法庭:為妻女出頭關員涉襲籃球男

【本報訊】男海關督察的妻女在籃球場打羽毛球時,疑被射籃人士要求停止,海關督察得悉事件後到場疑為妻女「強出頭」,期間涉嫌推撞一名疑與事件無關的男子,令男子雙手上臂有刮傷,左腳亦擦傷流血。被捕督察事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

五十三歲被告鄧軒臣被控在去年九月四日於天水圍屏廈路的籃球場內,襲擊男事主莫亦圖。事主昨日供稱,當晚他和友人葉承禧到上址打籃球,同場另有一名黃衣男子,旁邊則有一名婦人和女童正在打羽毛球。期間事主見「黃衣男」和婦人談話,之後婦人指示女童打電話。十多分鐘後,赤裸上身的被告氣沖沖進入球場,以粗言穢語大罵:「邊個欺負女人?」

被告先向「黃衣男」拳打腳踢,對方敗走離開。被告轉而質問事主「蝦女人」並用雙手推撞;事主遂後退避開,又用雙手擋格,並捉着被告雙手,最終事主報警。事主表示當時因被撞向牆邊,致左腳擦傷流血,兩邊上臂亦遭被告指甲刮傷。

指妻女打羽毛球遭欺負

無聘律師的被告親自盤問事主時,說出另一版本,被告指因其妻投訴,曾遭事主推撞三次,被告才質問事主為何欺負婦孺,事主當時回答:「籃球場唔可以打羽毛球!」並先出手推被告數次,又出手抓被告令其手擦傷;事主在庭上一一否認。

事主友人葉承禧則供稱,黃衣男和婦人談話後,婦人指示女童:「快啲叫你爸爸嚟,有人唔畀我哋喺度打羽毛球。」未幾,一名男子到場追打黃衣男,黃衣男道歉後離開;男子轉而出手打事主,婦人勸止不果。控方問葉是否認得該名施襲男子,葉表示不認得。

案件編號:TMCC 122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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