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賣不安全電器 香港雅虎表證成

【本報訊】「Yahoo團購」網站被指去年三月出售一款不符合香港安全規格的空氣清新機,一名顧客購買後才發現該產品是使用兩腳插頭,在港不能直接使用,遂向機電工程署投訴及舉報。經營該網站的雅虎香港有限公司,事後被機電署票控一項「供應不符合適用的安全規格之電氣產品」罪及一項相關的交替控罪,被告公司不認罪,昨於觀塘法院受審後被裁定表證成立。

只設兩腳插頭 團購網未提醒

向機電署舉報的事主葉敏傑(譯音)昨在庭上供稱,去年三月廿三日他瀏覽「Yahoo團購」網站時,購買了一款值九百多元的飛利浦空氣清新機,當時他誤以為該產品「好啱本人及香港區域使用」。惟收貨後卻發現該產品只設兩腳插頭,必須套入另購的「轉插器」才能插入香港通用的三腳插座,但該網站沒有特別提醒顧客此點。

控方向裁判官指出,該款空氣清新機使用兩腳插頭,不符合香港電器的安全規格;辯方則指該款產品是由被告一方合作的「下游」供應商提供,該兩間供應商早前已認罪並罰款,認為雅虎在事件中並無法律責任。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TS 22777-2277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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