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全面契弟 指日可待

唔嫁又嫁,唔賣又賣,漢奸黎○七至一六年間,先後五次公開表明不會出售壹傳媒本港業務,否則「我一世變契弟」,言猶在耳,即傳出漢奸黎洽商出售包括台港《壹週刊》及多份雜誌業務的消息,契弟露出本色,連旗下員工都「敦促」他「兌現承諾」。

漢奸黎的同道、同屬「搞事四人幫」成員的李漢奸就老實得多了,一早已表明心迹︰「日日做漢奸,有需要時做漢奸」,擺明車馬做小人。反觀漢奸黎所謂「不做契弟」,則是十足十的語言偽術。「不做契弟」,彷彿他以前並不是「契弟」,是光明正大的英雄好漢。大家都知道「契弟」這罵人話原本是甚麼意思,就是說人家出賣某部分身體的意思。漢奸黎收主人錢替主人辦事,優而為之,旗下刊物正是重要輿論機器,賣一份少一份,反而是少了做「契弟」的本錢──當然了,少了一份搞風搞雨的刊物,反而是社會之福。

物似主人形,漢奸黎跟美國佬一樣,講一套做一套,美國人好話說盡,壞事做絕,在全球各地煽風點火,留下一個又一個爛攤子;漢奸黎也是一樣,口口聲聲撐香港民主,事實是一見勢色不對第一個擸錢走人,置員工生死於不顧。本來在商業社會,談妥價錢便可成交,旁人無從置喙,但像漢奸黎講得那樣高大上,那麼為民主,好應該「義不食周粟」。真要賣,起碼也該賣給像索羅斯那種專門在各地宣揚「美國價值」,推動顏色革命的大亨。

新老闆不會繼承《壹週刊》反中亂港的衣鉢,幾可斷言,到時漢奸黎屁也不會放一個。今日他可以為數億元放棄「信念」,只要價錢足夠吸引,「爛果報」又何嘗不可出賣,「漢奸黎」成為徹頭徹尾的「契弟黎」,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