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寫悔過書也要有規矩

當今反貪腐、打老虎、從嚴治黨有一「亮點」,要求被查處、服罪的大小老虎、蒼蠅們都要寫悔過書,並對外公布了一些悔過書。寫悔過書也不是甚麼新做法,中共幾十年來搞的政治運動中,凡是被批判、打倒的各派官員、牛鬼蛇神都要寫悔過書、認罪書,深刻檢討。這一「黨風」在文革中吹入民間,一般百姓甚至學生犯了甚麼事、出了甚麼錯,也要寫檢查,一遍不行兩遍、三遍……要領導通過,也要讓群眾通過。因此,從那個時代走過的人,對寫檢查、寫悔過書如家常飯。許多人互相抄襲,也有拿它來練筆的,久而久之,文采飛揚,驚風雨,泣鬼神也。聽說內地有心人近年從「故紙堆」、「舊檔案」中收集到不少各色人等在運動中寫的認罪書、檢討書,五花八門,十分可觀,為歷史角鱗。

然而,今天寫「悔過書」據說不能「自由發揮」了。中紀委的網文說,犯了嚴重錯誤的黨員幹部,都必須經歷一場「改造思想的懺悔」,懺悔錄不是隨手寫寫的日記隨筆,寫不寫、寫甚麼、怎麼寫,都有「規矩」。

這些「規矩」是,其內容須「對照自己理念、信念動搖和違紀違法的事實,針對性地從思想上剖析犯錯誤的根源」。其二,寫完「初稿」,先由組織審閱,如對問題認識不夠透徹、思想軟化不到位,或仍然遮遮掩掩、避重就輕,組織就會再找這位官員「聊一聊」,直到寫出徹底思過悔過的合格二稿、三稿……為止。

三是組織會根據寫出的悔過書,「綜合考慮被審查人違紀行為的性質和情節、造成的後果和影響等作區別對待」。四是對被告審查人涉案家屬,紀委也要求他們寫出反思材料。五是悔過書會向社會公開,要印發給原單位,教育昔日同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