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去年十一月在中環德輔道中踏單車代步時,疑與一輛城巴發生輕微碰撞,城巴司機事後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許出庭供稱,涉案城巴當時沒有減速和沒打燈號便突然向他的方向切線,結果城巴「後來居上」時撞到許的單車手把,令他幾乎倒地,他隨即截停司機理論,期間遭對方指罵。
五十三歲被告王燦明,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一時許,在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不小心駕駛一輛城巴。事主許智峯(卅五歲)供稱,當天他踏單車沿德輔道中駛至置地廣場,涉案城巴則從許的左線後方駛近。城巴在「沒打燈、沒減速」下,從許的左後方向右切線,城巴車身撞到許單車的左邊車頭手把,令許失去平衡而傾側,他盡量保持平衡而未有倒地。許續指碰撞後城巴在前方燈位停下,許遂踩車追上截停,向被告示意他要報警。雙方擾攘時,被告曾罵許,但最終被告亦停車與許一同等候警員到場。案件押後至八月七日續審,屆時許將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ESS 1031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