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處「失腦」 高層應承擔責任

【本報訊】選舉事務處(選舉處)在特首選舉後備場地亞洲國際博覽館,發現遺失兩部載有三百多萬名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事後報警求助,兩部手提電腦至今下落不明。申訴專員公署批評,選舉處管理層在事件中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敦促選舉處從事件中吸取教訓及落實一系列改善建議,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申訴專員公署昨發出新聞稿評論選舉處於今年三月底「失腦」事件,指經過審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專責小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以及選舉管理委員會有關選舉處「失腦」報告後,認為三份報告已涵蓋多方面改善建議,認為毋須再就事件進行調查。

漠視保障個人資料重要性

不過,公署指出非常關注兩個問題,第一,為何選舉處容許職員隨意把載有全港三百七十八萬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帶到亞博,目的只是為了有需要核對約一千二百名選委的身份;第二,為何選舉處任由職員把有關手提電腦隨便放置在亞博欠缺適當保安的房間。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事件涉及選舉處各層級職員因循大意、漠視保障個人資料的重要性,而更重要的是「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公署又指,包括管理層在內選舉處各層級對於手提電腦帶到亞博的做法「毫不在意,完全沒有提出質疑或加以矯正」,加上選舉處的保安危機意識薄弱,結果導致失去涉事的兩部手提電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應指,高度關注公署的評論,政府會全力跟進事件,相信選舉處已吸取深刻教訓,日後會在資訊科技、場地保安等方面落實改善建議。

選舉處再次就「失腦」事件向公眾致歉,表明接受公署的評論,並會全面跟進三份報告的各項建議改善措施,以確保同類事件不會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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