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於三年前被揭向泛民秘密捐款逾四千萬元,之後又策動佔中兩度被捕,到最近更公然爆粗辱罵兼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但至今都未正式被起訴。近日他不惜反口「做契弟」,宣布以指示價五億元出售壹傳媒旗下的《壹週刊》等雜誌業務,令人質疑「反中亂港有運行」、「漢奸走狗有錢途」。多名政界人士炮轟律政司失職遲遲未檢控黎智英,令他有機會「擸錢走人」逃避法律責任,質疑黎到底是擁有「政治保護傘」,還是背後有人撐腰「狐假虎威」,若律政司最終放生黎智英,便明顯有雙重標準及空談以法治港。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認為,黎智英多年來利用《壹週刊》捏造新聞、荼毒青年、煽動反中亂港、不得人心,有今日的下場是自取其辱、應有此報。他質疑黎智英變賣資產是為自己「甩身」做好準備,「擸錢走人」,在面對法律制裁時減少損失,炮轟黎智英對「上錯賊船」的員工置之不顧,沒有道義。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黎智英一直用媒體作為政治工具,旗下的報紙、雜誌均立場偏頗,不是採訪新聞而是「作新聞」,最終經營不善及被社會淘汰,需要賣盤是理所當然。她續指,佔中爆發至今已接近三年,黎智英作為佔中「幕後黑手」兼泛民「最大金主」,至今仍未被起訴,實在令人髮指。她促請律政司盡快檢控黎智英,以免黎再次變賣資產「甩身走人」。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炮轟,黎智英拉低了香港傳媒的水平,包括「作新聞」、張冠李戴、反中亂港,早應被市場淘汰。他又斥黎智英身為媒體老闆,屢次參與違法行為,在佔中事件中赤膊上陣,欠缺專業和道德。他亦指壹傳媒業績及股價愈來愈差,反觀東方報業集團業績為眾多媒體之冠,形成鮮明對比。
時事評論員陳雲生表示,壹傳媒業績每況愈下,愈做愈差,黎智英這種情況下,仍有錢於兩年多前支持違法佔中,質疑黎「錢從何來」。同時亦令人質疑「反中亂港有運行」、「漢奸走狗有錢途」。他續指,佔領行動中大部分犯罪情節不嚴重的人都已被檢控,唯獨黎智英身為策劃者,律政司仍無動靜,連同秘密捐款及恐嚇記者案亦未提檢控,令人懷疑黎背後有外國政治勢力保護撐腰。
陳雲生強調,「律政司唔應賣外國勢力任何帳」,必須盡快提出檢控,甚至限制黎智英出境;香港標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律政司最終放生黎智英,將嚴重破壞法治及立下極壞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