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館」倒塌案 8‧31再訊

【本報訊】俗稱「大館」的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去年五月倒塌,屋宇署半年後始發表調查報告,指倒塌肇因最有可能是在進行一樓陽台木樓板的鞏固工程時,為安裝鋼構件而於磚柱和磚牆挖掘多個小孔所致,署方並決定檢控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及Stonewest (HK) Limited等共四項傳票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由於辯方早已要求將案件押後處理,故昨被告無派代表到庭應訊,案件將於八月卅一日再訊。

屋宇署調查報告原定在去年底完成,但結果延遲了半年,即在今年五月底才公布。報告指中區警署建築群共十六座建築物於九五年列為法定古蹟,已婚督察宿舍是一座三層高,以木樓板、磚柱和磚牆建造成的L型磚石建築物。屋宇署相信該宿舍其中一條內部磚柱,因承托面積顯著減少而損毀,觸發倒塌事件。

最高可罰款百萬 囚三年

屋宇署根據調查結果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按照《建築物條例》的罪行條文,向案中三名被告作出檢控,包括與該項工程直接有關的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金門建築有限公司、其獲授權簽署人梁賜熊、以及相關建築承建商Stonewest (HK) Limited等共四項傳票罪,控罪指在去年一月至五月間,眾被告在上述地點進行的建築工程,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財產損毀。根據《建築物條例》,有關控罪的最高刑罰是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三年。

案件編號:ESS 19205-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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