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興毒品納規管 今生效

【本報訊】為打擊毒禍,港府把芬納西泮、MT-45和4,4'-DMAR三種危險藥物納入管制的《2017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今日正式生效。禁毒處強調修訂令旨在防止販運和濫用相關危險藥物,鞏固本港的抗毒防線。

禁毒處指,芬納西泮若服用過量,可致肌肉軟弱無力、沉睡及昏迷,與酒精同時服用,更會產生強烈毒性,增加呼吸困難及死亡的風險。

至於MT-45,在服用後會產生中毒反應,包括呼吸困難、失去知覺、感覺異常、失去平衡、視力模糊,及持續性失聰,在一三至一四年間,瑞典共有廿八宗死亡個案。

而4,4'-DMAR為新型精神科藥物,匈牙利、波蘭及英國在一三至一四年間,共有三十二宗死亡個案,本港執法機關暫無檢獲。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非法販運及製造危險藥物,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港元。管有及服用則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及罰款一百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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