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血製品職員稱無指定交通工具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負責運送肇事CIK療程血製品的倉務主管作供,他供稱三名女事主接受回輸注射之前,他與兩名下屬先後到科學園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實驗室(下稱APSC)取血製品,血製品由載有冰塊的密實袋包裹,再放入小冰箱,冰箱雖蓋好但無密封,之後送到銅鑼灣DR分店。他指公司無規定運送過程中需乘搭甚麼交通工具,亦無規定員工不可打開冰箱。

負責生產DR集團美容產品及產品物流運輸的永怡(香港)有限公司,該公司前倉務主管林渭明出庭作供稱,除CIK療程血製品外,公司亦有將醫院的臍帶血送到APSC,DR職員先以電郵通知他運送行程,再由他安排人手運送。

運送需個半小時內完成

林供稱,根據一二年九月十二日的紀錄,三名事主黃鳳群、陳宛琳及王靜波先後於當日下午五時十五分至四十五分在銅鑼灣DR分店抽血,三人血液由同一架公司車送到APSC。按程序所抽取的血液會由分店職員放入「銀色袋」轉交他們,再由他們放入公司車上的大冰箱,到達APSC後整個冰箱會被抬到APSC接待處,再轉交實驗室同事處理,運送過程需於一個半小時內完成。

據一二年十月三日出事當日的紀錄,三名事主分別於當日下午四時卅分、五時四十五分及六時卅分在銅鑼灣DR分店接受回輸注射。按程序顧客接受回輸前一小時,他們需到APSC取血製品,為免趕不及運送,林連同兩名下屬各自將三名事主的血製品送到銅鑼灣分店。

林表示,當日他搭的士運送王靜波的血製品,一名下屬搭公司車運送黃鳳群的血製品,至於另一名下屬乘搭甚麼交通工具運送陳宛琳的血製品,他並不知道。他指公司無規定乘搭甚麼交通工具,亦無規定員工不可打開冰箱,他說:「但我哋都唔會專登打開嚟睇。」

「金鵝」形容消費力高客人

曾在DR任美容顧問的陳灦盈供稱,她每日至少跟一名客人推銷CIK療程,最終只得一人購買,單據顯示,該客人花卅三萬多元買了六針CIK療程,但由於CIK細胞培植數量未如理想,該客人獲DR高層朱美沁批准補錢轉做其他療程。陳又稱,DR的員工通告用「隱藏的導彈」及「金鵝」形容消費能力較高的大客。她接受辯方盤問時稱,她有向客人講明療程後可能會發燒及疲倦,甚至有連他們都不知道的副作用。

三名被告分別是周向榮(六十二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卅二歲)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卅五歲),他們被控於一二年十月十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四十六歲)。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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