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其後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DR銅鑼灣分店的前資源增值經理鍾慧瑩繼續作供。控方讀出一二年多份DR公告,內容要員工向客人推銷不同療程,公告更披露有一成六客人是供完樓的業主,部分客人會扮住公屋,着員工與客人交心了解其背景和消費能力作推銷,開發「隱藏的導彈」。鍾又透露,案發翌日死者陳宛琳到銅鑼灣分店求助時由她接待,她見陳很不舒服及呼吸困難,與公司商量後由她報警召救護車把陳送院。
鍾慧瑩昨仍未作供完畢,今需繼續,但她向法官表示需照顧三歲並要上學的兒子,今日不能到庭;法官則向她表明她到庭非常重要,相反一天不上學對孩子的人生來說不算太重要,要她為兒子請假並把兒子帶到庭,法庭會安排專人照顧孩子,讓她可續作供。
控方昨向鍾讀出一二年二月的公司公告,據鍾供稱,公司預期公告會給所有員工看,並要員工簽名確認。公告內容指上半年是關鍵時刻,叫員工靠韌力推銷,不能向客人「講幾句就算」,要令客人覺得療程對他好及有用。鍾則解釋,如要追目標,何時也是關鍵時刻。
另一公告則指,公司客人有一成六是供完樓的業主,但客人未必會透露身家多少,甚至會扮住公屋,提醒員工需與客人交心,多關心他們,了解其實際背景及需要。公告又指,過去十年樓價不斷上升,這些業主「每年都賺緊錢,身家月月厚」,員工不要給藉口說他們無錢,要尋找「隱藏的導彈」。鍾解釋,隱藏的導彈即很久無做療程的客人,公告是要員工向所有客人推銷。
控方又向鍾展示數張有關CIK療程的通告及收據,其中一張為死者購買CIK療程的收據。鍾確認通告指出「明數人」、「暗數人」、經理及助理經理成功售出CIK後可獲不同數額佣金,以明數人最多,獲銷售額中逾百分之六的佣金,如「三針」便可獲一萬二千元特佣,不過死者的單據並非由鍾經手。
鍾又稱,三名事主打針當日(十月三日)並非由她接待,她對當日的事毫不知情,但翌日死者與女兒到銅鑼灣分店找為死者打針的第三被告麥醫生,則由鍾接待,但麥不在,當時死者發燒、發震、呼吸困難及嘴唇發紫,鍾聯絡公司總辦公室,公司亦叫她召救護車,她遂報警。救護車到達後,鍾陪死者及女兒到醫院且向公司報告情況。
鍾接受首被告周向榮的代表律師盤問時確認,當時公司正準備上市,周正進行上市準備工作,且負責公司業務發展,無參與公司營運。鍾亦確認公司日常營運主要靠總經理、營運經理等稱為「中央人」所組成的中央管理小組負責。
三名被告分別是周向榮(六十二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卅二歲)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卅五歲),他們被控於一二年十月十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陳宛琳(四十六歲)。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