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巿民少付郵資寄報稅表,隨時「偷雞唔到蝕揸米」!稅務局過去兩年收到八萬五千封包括報稅表郵資不足信件,需要支付廿四萬五千元額外郵費,稅局自去年起拒收少付郵資信件,轉交由香港郵政處理,該類欠資郵件若未寫上回郵地址,報稅表會被銷毀,納稅人未能於限期內寄交報稅表給稅局會被罰款,初犯罰款六百元,屢犯者最高可被罰一萬元及少徵收稅款的三倍。
稅務局於一四至一五年度,共收到三萬三千封郵資不足信件,代付八萬五千元附加郵費,一五至一六年則急增至五萬二千封,需額外繳付十六萬元附加郵費。稅局表示,鑑於郵資不足的信件數量有上升趨勢及按照用者自付原則,決定於去年四月起不再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如郵件沒有註明回郵地址,香港郵政將無法退派郵件。
稅務局續指,如納稅人未能依時提交個別人士報稅表,將會被罰款,初犯罰款六百元,屢犯或嚴重個案,則會考慮徵收補加稅或採取檢控行動,最高罰一萬元及少徵收稅款的三倍。
香港郵政指一五及一六年分別處理了三十二萬件及七十九萬件欠資郵件;今年一月至五月亦有廿三萬件。寄往稅局而郵資不足的郵件會退回寄件人,如郵件沒有註明回郵地址,則會按既定程序銷毀,確保資料不會外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