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員於今年四月到重慶大廈調查一宗懷疑襲擊案時,向一名持香港身份證的非洲畿內亞裔男子查問,期間非裔男子激烈反抗,並咬傷和揮拳襲擊四名警員,最終被捕。涉案被告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四項襲警罪和一項拒捕罪成立。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其中三名警員遭咬傷,餘下一名警員則被打崩牙,故判被告入獄二十星期。
廿六歲被告Diallo Amadou Tidiane昨日曾作出自辯,他表示於○八年五月來港,平時靠表演音樂維生。他指事發當日警員到場後叫他合作,他反問:「合作甚麼?」警員不回答,他於是離去,但遭警員襲擊,他為了自衞才咬其中一名警員,他並聲稱在事件中他的胸和背亦受傷。控方質疑被告何以沒有投訴被打,被告指警員不讓他和醫生談話。
惟裁判官最終在裁決指,接納五名警員的證供,認為他們的證供互相支持,警員所描述的傷勢亦與醫療報告脗合,故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自行求情時多次只重複自己國家名稱,裁判官問他是否想獲輕判時,他卻回答:「我唔知道。」
案件編號:KCCC 111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