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歲「富貴仔」戴值四十二萬手錶去踢波,離奇「失錶」六小時後失而復得。一名任職工程判頭的九十後青年,前晚與十二名波友在長沙灣一足球場踢波,將其價值四十二萬元的紀念版勞力士手錶放在場邊櫈上,其後發現不翼而飛,所以懷疑是波友所為,於是報案。惟六小時後有波友通知他指,不小心拿走手錶並交到警署。富貴青年決定不再追究,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案件涉及刑事成分,即使物主不想追究,但警方會繼續調查。
「失錶」青年姓鍾(廿一歲),任職工程判頭,居於屯門,在一支業餘足球隊擔當領隊,由於該球隊有參加業餘聯賽,故每周都會練習。鍾指,失而復得的手錶,為紀念版勞力士Cosmograph Daytona,是年半前託朋友在日本代購,當時價錢為四十二萬五千港元。據資料顯示,日本男藝人木村拓哉一五年訪台時曾佩戴該錶。
昨晚九時十分,鍾與十二名隊員在另一個球場比賽,其後再到長沙灣發祥街西遊樂場繼續練波,當時球場兩道門均已鎖上,外人不能進入,因為場邊儲物籠「爛蓉蓉」,故他除下手錶放入手挽袋內,再放在木櫈上以波衫遮掩,眾人輪流看守物品,期間鍾見到一名波友先離去。約個半小時後完場,鍾取回其手挽袋,赫見手錶不翼而飛,於是報警。警方列作盜竊,交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鍾事後逐一詢問波友,惟眾人均稱無見到其手錶。至昨凌晨五時許,有波友致電給他,指在袋內發現其手錶,並將它交到長沙灣警署。鍾稱,與該波友相識約半年,覺得對方人品「都OK嘅」,雙方不算熟落,據知是做地盤工,又指:「唔理佢有心定無意都好啦,隻錶都攞番出嚟,壞嗰方面諗,佢可能係一時衝動,好嘅方面諗,佢真係唔小心,我都唔想有咁嘅誤會而令到佢惹官司或者坐監」,稍後會到警署領回手錶並銷案。
警方發言人證實已檢獲一隻懷疑與案有關的手錶,案件仍在調查中,仍列作盜竊案處理。
惟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唔係話銷案就銷案!」他解釋,由於案件列作盜竊,涉及刑事成分,即使交回手錶,但警方會繼續調查案件。陸續稱,當事主要提供一個合理解釋,解釋為何會在不知情情況下錯手將手錶拿走,又為何會在六小時後始發現。若最終毫無合理疑點證隊員偷手錶,警方始會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