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自己責任自己承擔

現屆政府任期進入倒數,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日前大談法治,聲稱香港法庭一直維持很高透明度,法官判案時都能交出非常好的裁決理由,證明法官專業、不受政治干擾云云。姑勿論他是否王婆賣瓜自賣自誇,擺在眼前的事實是,佔領之亂已經結束兩年半,包括最大金主及黑手漢奸黎在內的數十名搞手依然未被檢控,掌管司法的袁國強該如何解釋?難道這就是所謂的法治?

毫無疑問,部分法官確實以專業及不受政治干擾的態度判案,這正是難能可貴的法治精神,然而,如果律政司不將犯法者告上法庭,不管法官多麼專業、多麼鐵面無私,也無法彰顯法治。近年香港亂象叢生,「違法達義」歪論盛行,袁國強在誇誇其談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檢討自己的責任?有人指袁國強與佔中搞手戴耀廷是大學同窗,在相關檢控工作上存在角色衝突,這並非無的放矢,律政司處理佔領之亂拖泥帶水,畏首畏尾,實在很難不令人質疑。

也許正因為有這種千絲萬縷的關係,這位不務正業的同窗才會如此囂張,一時佔領行動,一時「雷動計劃」,一時「風雲計劃」,據說還準備推出「澳門版雷動」,唯恐天下不亂。不過囂張歸囂張,澳門政府不像香港政府那樣姑息養奸,這班人最好不要自己送上門,否則吃閉門羹事小,被關進「臭格」事大。

不管怎麼說,自己責任自己承擔,現屆港府時日無多,袁國強除了留下來處理高鐵一地兩檢,是不是也應該清算佔領之亂這筆爛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