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單親母辛勤工作獨力撫養一對子女,惟廿一歲兒子卻誤入歧途,因販毒而落網。憂心忡忡的母親未有教導兒子要承擔罪責,反而盲目地為營救兒子,而向同樣被捕的兒子同黨提出付「安家費」,要對方「攬晒罪」,好讓兒子「甩身」。最終其子仍舊被定罪並遭重囚十二年九個月之餘,她自己亦因此惹上官非而身陷囹圄。單親母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求情指犯案純粹出於母愛,但法官明言罪行極為嚴重,判監的可能性甚高,現先將她收押至六月十五日,等候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五十一歲女被告韓吉梅,被控在去年一月八日煽惑一名鄭姓女子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案情指,被告的兒子林勁鴻(廿一歲)與男同黨譚偉健因一同販毒而雙雙被捕,各被控以販毒罪,案件定於高院審理,事發當日正進行預審,譚當時知會法庭他會認罪。
聆訊後被告跟譚的十八歲鄭姓女友同到羈留室等候探望二人,期間被告向鄭提出,可以向譚支付「安家費」,卻透過鄭叫譚一力承擔罪責,不要作供頂證她的兒子。
譚跟鄭未有答允被告的要求,探訪後被告再拉着鄭詳談近一小時,鄭則暗中錄下被告的說話,事後交警方處理。被告被捕後對犯案直認不諱,表示是因擔心兒子坐牢才會這樣做。被告兒子在受審後,於今年初被裁定販毒罪成判監十二年九個月。辯方昨求情指,被告離婚逾十年,她母兼父職養育一對子女。除了做通宵清潔工外,日間還做洗車及家居清潔等兼職,每個月僅賺得一萬元應付家庭開支。幸長女現時已出身,持有音樂教育碩士學位的長女受聘做音樂教師協助養家,家庭經濟壓力才得以紓緩。
辯方又指被告兒子有過度活躍症,故出現行為偏差。被告因出於母愛及一時愚蠢才犯案,希望法庭考慮她一直奉公守法及即時認罪,而判非監禁式刑罰。惟裁判官明言,被告企圖以金錢利誘對方更改可頂證其子的口供,罪行是極其嚴重,故要先索取報告始作判刑。
案件編號:ESCC 156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