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間教育中心的三十一歲女東主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被海關拘捕。海關指,涉事女東主聲稱與一間旅行社合辦一個到韓國的遊學團,但在收取款項後未能向顧客提供相關服務,經調查後,發現有關旅行社並沒有與該教育中心合辦旅行團,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女子正保釋候查。海關指,違反《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今年年初,一名自稱是某教育機構的女職員訛稱有平價新春親子遊學團,詐騙多個家庭料涉款達十萬元。警方其後證實,接獲五人報稱受騙,當時暫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