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裙底社工跳樓亡

碩士畢業男社工捲入偷拍裙底春疑案,在警員入屋調查前跳樓亡。一名男社工上月被人報案指在工作的社區中心涉偷拍女子裙底照,警方為了解真相多方調查。昨午四名探員到社工的大圍住所打算向他了解情況,他開木門後聲稱要回房取鎖匙開大門鐵閘,探員在門外等候時,男社工由住所墮樓死亡。警方其後發現死者在一周前寫下兩封遺書,透露因案件不開心,覺得人際關係不佳被針對和誤會。警方將案件列自殺,交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

死者姓袁(卅歲)與家人同住翠田街愉景花園。據悉,袁為家中獨子,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畢業,在黃大仙一間社區中心做社工,有親密女友。五月廿五日,黃大仙一間社區中心發生一宗偷拍裙底春案,警方接報後將案件列為不誠實使用電腦,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調查。據悉,警方多方面調查來龍去脈,包括向其他人了解袁的工作背景和人際關係等。其後打算向袁進一步了解事件原委。

遺書:與人關係不佳遭針對

昨午四時四十分,四名探員到袁的住所找袁查詢,拍開門說明來意後,當時袁赤膊及穿短褲,但鐵閘仍然上鎖,他表示到取鎖匙開閘,並叫探員在門外等候,約五分鐘後,袁被發現從住所打開窗門墮樓,飛落地下時砸中圍欄,部分肢體斷開,躺臥大廈對開路面,重傷奄奄一息,救護車將其送院後不治,警方封鎖現場調查。

警方其後在袁的睡房檢獲兩封遺書,日期注明是五月廿六日,一封給父母,一封給女友,大致內容透露因偷拍事件感到不開心,覺得是因與人關係不佳遭針對,令其他人誤會了他,因此有輕生念頭。據悉,上月廿六日袁已無上班,他無刑事案底,亦無長期患病紀錄。警方暫時未檢獲與不誠實使用電腦案有關的證物。案件列自殺,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

律師:最高刑罰監禁五年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偷拍裙底可被控四項罪名,包括遊蕩、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違公德罪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等。若在私人地方偷拍,則不屬公眾地方,可被檢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不過,一般來說,法庭大多判囚兩至三星期,有時甚至是判社會服務令,但若犯案者偷拍的相中人為年齡較輕的女生,法官一般會加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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