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得好:「智者畏因,愚者畏果」,智者因深知有因必有果,所以謹言慎行;而愚者對因果愚昧無知,等造了惡因,受了惡果,才來反悔。「佔中」搞手如是,質疑警方對所有羈留人士都要剝光豬搜身的議員也如是。
違法「佔中」落幕兩年多後,發起人戴耀廷等九名核心人物,終於被起訴違反公眾妨擾罪等罪名。但其他搞手亦不容姑息,必須繩之以法,他們禍害社會是因,被起訴就是果。
在非法「佔中」期間,不少「佔中」搞手聲稱,公民抗命是以違法方式追尋公義,「抗命者應勇於承擔法律後果」。然而,時至今日,有哪一個搞手是真的自首?這些人抵賴罪責企圖「走數」,誠信破產。
○七年底,警方以阻街及阻差辦公拘捕七名請願人士,扣留期間七人照例要接受剝光豬搜身,七人事後投訴警方侵犯人權。涂謹申當時質疑:「點解藏毒、偷竊和爭取權益被捕的都一樣要剝光豬?警員如何判斷搜身程度?」他質疑警察濫權,事件鬧上立法會,最終改變所有羈留人士都要剝光豬搜身的做法。
最近一宗姦劫案,疑犯在羈留期間以電腦線自縊身亡。涂謹申又撲出來質問警方:「進羈留室不是要徹底搜身嗎?點解自殺疑犯會有電線?」十年前涂謹申種的因,造成了今日的惡果。現在反對派又質疑警權過大,反對警隊增加人手打擊科技罪案,未來的惡果又要香港人「埋單」。奉勸反對派:多行不義必自斃,有因必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