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不足不僅影響房屋,同時令經濟活動受限制,因此有效釋放已有土地作新的用途,是政府施政必須認真處理的問題。前特首曾蔭權在○九年的施政報告中,對活化工廈政策有明確的宣示,可惜六年多以來成效不彰,而且潛存的風險不減反增。
當年施政報告直言土地空間對發展產業相當重要,而舊型工業大廈有不少潛力,建議推出一籃子方案,釋放過千幢工廈,鼓勵業主重建或改裝,做到地盡其用。政府指活化工廈可創造新經濟動力和就業機會,本着「方便營商」的精神,由地政總署成立特別小組,處理有關工廈重建或改裝的申請,有關所在工廈的地契修訂及跟進監管一律由地政總署負責。
在方便營商的理念下,迷你倉的發展非常迅速,但缺乏適度監管,消防安全設施不足,終因去年一場大火,政府知驚,下令由消防處牽頭做緊急巡查,更由地政總署鎖定十一幢違契工廈,必須在指定限期內糾正用途,否則,署方可引用《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收回私人產權,等同充公,力度不可謂不大。
政府被狠批疏於巡查工廈,在存有危險品引致火災的工廈竟然有大量劏房出租,風險之高當可想見。在政出多門、各自為政,巡查不力的情況下,活化工廈未見其利、反見其害的現實彰彰明甚。
活化工廈已荒腔走板,用「異形」來形容並不為過。政府應該成立專責小組全面檢討,妥善處理各種大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