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澳皇家鑄幣廠 申更正判令金額

【本報訊】澳洲政府今年三月以皇家澳洲鑄幣廠(原告)名義入稟香港高院,指有騙徒於去年假扮鑄幣廠行政總裁,發詐騙電郵予該廠高層,訛稱將有國會議員到訪,指示廠方匯款到英國和香港某公司,以訂購新的鑄幣機械和器材;高層不虞有詐,將合共八十二萬美元(約六百卅七萬港元)匯到英國和香港,其中六十三萬多美元是匯到香港註冊公司Meijie Commodity Company Limited的銀行帳戶內,原告遂入稟香港的高院要求被告歸還款項。法庭在今年四月,於被告無作抗辯下,判原告勝訴。

但原告取得判決書後發現,他們當初呈交給法庭的草擬判令有手民之誤,將判決金額由要求的63.7萬美元,誤寫成67.3萬美元。原告律師昨向高院申請,改正判令上的金額,獲聆案官批准。

案件編號:HCA 65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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