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豪宅女反索償 追前度439萬

【本報訊】居於港島豪宅的女子於去年被其前男友興訟追討約四百四十萬元,女子作出反擊,昨入稟高院反向男方索償。女子指稱男方一再炫耀炒賣金融產品從未「損手」,又游說她開戶授權男方代她投資,更同意會承擔她一切的投資損失,最終女子在投資上「損手」收場,蝕掉約四百卅九萬元。兩人其後分手,女子因此興訟要求男方賠償上述損失。

被告曾保證賠償投資損失

入稟狀透露,原告鄭景丹是一名中年女子,教育程度不高;被告李卓順是一名老年男子,大半生從事炒賣股票、期貨和金融產品的工作,並且曾開辦講座,提供投資的建議。入稟狀指二人於○九年至一四年間是「事實夫妻」,被告替她開設證券戶口並授權被告代她投資,被告則同意會承擔原告一切投資損失和與她分享投資利潤。

惟原告的證券戶口於一一年八月至一三年十二月間,結餘由七百多萬元減致約三百萬元,損失約四百卅九萬元,被告雖然曾保證會賠償原告的損失,但至今仍未付款。

案件編號:HCA 114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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