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工廈政策荒腔走板,怎一個亂字了得。申訴專員調查工廈飯堂的違規問題,有如揭開坑渠蓋子,臭氣四溢,食環署有法不依,地政總署助紂為虐,舊法規不合時宜,消防安全危機四伏,人們不禁思疑,香港還是有規有矩的地方嗎?
工廈飯堂只能招待工廈裏的僱員,不准對外營業,這已是幾十年前的老規定。隨着本港工業北移,工廈式微,工廈僱員數目銳減,工廈飯堂需求隨之萎縮,但由於當局未有因時制宜修訂相關政策,以致有漏洞可鑽,不少工廈飯堂得以低成本經營牟利。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發現,工廈飯堂違規問題普遍存在,其中一間工廈內竟然有十五間飯堂之多,涵蓋多國菜式,甚至提供酒精飲品、兒童餐單、烹飪課程及私人派對,堪稱服務多元,應有盡有,不用問,這肯定是以公眾為招徠對象。
令人莫名其妙的是,食環署明知問題存在卻一直置若罔聞。數字最能說明問題,一二年至一五年期間,食環署對違規招待公眾的工廈飯堂只曾發出一個口頭警告,足證其執法之懶惰,玩忽職守,有法等於無法。更有甚者,食環署還為工廈飯堂違規辯護,美其名曰有關個案提供多種菜式及服務是「百花齊放」,因應市場競爭及消費者要求,做法「無可厚非」云云。直至申訴專員去年介入後,食環署執法情況才有所改善,惟相對全港大量工廈飯堂存在的違規問題,仍然是掛一漏萬。
食環署有法不依,地政總署同樣不負責任。譬如有工廈飯堂設在公用上落貨區之公用停車場內,阻礙防火通道,嚴重違反地契,但在長達三十多年期間,地政總署竟然一直闊佬懶理,不採取任何執管行動且不說,更以工廈業主眾多為由,「理直氣壯」地認為執管行動對業主「不公」。好比警察看到小偷犯案,非但不去抓小偷,反說抓小偷會影響他們謀生,這到底是甚麼邏輯?地政總署對違規業主或經營者有情有義,關照有加,但他們考慮過法律的尊嚴嗎?考慮過公眾利益嗎?
一言以蔽之,工廈飯堂無王管,正是工廈活化政策失敗的寫照。本港土地珍貴,同時有不少工廈棄置,活化工廈有助釋放商業及創意空間,出發點不可謂不好,問題在於港府空有活化政策,卻沒有相關配套,導致亂象叢生,業主及非法經營者「豬籠入水」,庫房白白損失,又製造大量後遺症,去年的牛頭角迷你倉大火就是其中之一。更糟糕的是,由於當局長期不執法,不少人習非成是,日前入境處針對違反逗留條件、在工廈表演的外國樂隊執法引起非議,就是典型例子。
活化工廈本是好事,最終變成壞事,迫使港府年前叫停此政策,但衍生的亂象仍然沒完沒了,成為一個爛攤子。活化工廈政策由前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任內推動,如今林鄭做了下屆特首,解鈴還須繫鈴人,且看她是否真的「好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