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太子金都商場經營四間婚禮服務公司的男負責人,收取十九對新人共約十五萬九千元訂金後,涉嫌未依承諾提供租車、化妝及婚禮攝錄等服務,被指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該公司女職員供稱,任職期間公司曾多次改名,她離職時更被欠薪;另外,由於她是公司的商業登記持牌人,她更因此被業主入稟追租。
五十六歲被告湯啟文,被控三項「提供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罪」和十六項「不當地接受付款罪」。控罪指他於前年二月至去年一月間,聲稱會向三名顧客提供婚攝服務,最終沒有提供;他另被控明知未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花車和化妝等服務,仍收取另外十六名顧客共逾十二萬元。
控方昨傳召公司女職員黃敏賢作供,黃於一四年受聘,在店內推銷婚禮服務,她指被告隨後將店多次換舖位及改名,名字包括涉案的「博士婚禮一站式」、「華麗邂逅」、「鑲愛一生結婚一站式」及「囍嫁結婚一站式」。有顧客於去年初在社交平台投訴被告公司的花車服務有問題,約十名顧客更在同日上門激動地與被告理論,被告遂叫黃下班並放假,最終更着黃向勞工處追討二萬五千元欠薪,黃亦因是公司商業登記持牌人而被追討欠租。
在辯方盤問下,黃指被告會向顧客解釋,若未能安排顧客要求的花車,會以同級或更高級的花車替代;黃亦同意若顧客的婚期仍未到,公司未需要全數提供所承諾的服務。
案件編號:WKCC 8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