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暴5男開審 控方將召15證人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五名被捕男子遭控以三項暴動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五名被告不認罪。控方在庭上透露將傳召十五名控方證人,而其中一名被告將會爭議被捕後作出的招認供詞。法庭昨日處理被告的答辯,控方將於今日始宣讀開案詞。

被告依次是楊子軒(十八歲,運輸工人)、羅浩彥(廿歲,運輸工人)、陳紹鈞(四十八歲,無業)、孫君和(廿七歲,旅行社職員)及連潤發(廿六歲,工人)。五人共涉三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一六年二月九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五人續准保釋。

第三被告遲10分鐘到庭

控方表示,原本傳召十九名控方證人,現減至十五人。另外,第五被告會爭議其招認供詞,而該爭議會涉及其中五至六名證人。此外,第三被告昨日遲到十分鐘到庭,其代表律師庭上解釋,第三被告因交通問題而遲到,並向法庭致歉。

法官表示,因本案涉及多名被告,即使只有一名被告遲到,也會影響審訊進度,法官指表明若日後有被告再遲到,會取消其保釋。

案件編號:DCCC 8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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