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蒙古草簽刑事司法協定

【本報訊】澳門與蒙古昨日在澳門政府總部舉行草簽儀式,就刑事司法協助和移交被判刑人草簽兩項協定。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指出,其中《蒙古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刑事司法協助協定》合作範圍,包括送達文書、調取證據物品及文件、搜查及扣押、追收犯罪工具及犯罪所得等。

至於《蒙古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則對雙方之間移交被判刑人作出規範,目的是使被判刑人得以在其所屬社會服刑,促進被判刑人重返社會。

根據《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政府會將草簽文本報送中央人民政府,請求授權澳門特區與蒙古正式簽署有關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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