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租場爭議 民陣斥康署誤導

【本報訊】康文署日前拒絕民陣在七月一日租用維園硬地足球場,作為今年七一遊行的起點,理由是已有建制派團體早於三月中申請租場。民陣昨日舉行記者會,聲稱有康文署職員講過最早只能在四月初開始租場,質疑署方刻意誤導。康文署否認有關指控,強調租場守則寫明租場團體須於活動舉行的「三個月前」申請,又指民陣可改為租用維園草地足球場,否認有意阻撓七一遊行於維園出發。民陣下午隨即申請租用草地場,康文署稱會按既定程序、在諮詢相關部門之後進行審批。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指出,曾在今年元旦前後以口頭向康文署申請租場,惟對方表明不接納早於三個月前的申請,最早申請租場日期為四月三日,但其後署方又指,「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早於三月十五日已申請在七一租用維園硬地場,因而拒絕民陣的申請。他質疑署方是刻意誤導民陣,令遊行無法於維園出發。

署方反駁:早列明守則

康文署反駁,該署場地預訂守則清楚訂明,非運動團體須於活動舉行的「三個月前」申請租場,即是如有人擬於七一租場,便須提早在三月份提出,民陣過往亦清楚有關規則,十多年來都沒有問題,質疑新一屆民陣領導層自己有所誤解。該署又否認有職員講過民陣要等到四月才能遞交申請,暗批民陣講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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