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今年二月在高院原訟庭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一年八個月,他已就該罪提出上訴,並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有關之上訴聆訊現尚待排期審理,而其保釋申請則定於下星期一(廿四日)在上訴庭處理。原本在赤柱監獄服刑的曾蔭權,上周四疑因哮喘發作,由獄中轉送往瑪麗醫院接受治療並一直在羈留病房留醫,暫未知他下周一能否出庭應訊。
這次保釋申請將於下周一上午十時開庭,由高院署理首席法官楊振權審理,暫定聆訊需時三小時。由於預計會有大批傳媒採訪,司法機構一如以往作出派籌安排,分別在庭內及庭外的法庭延伸範圍,預留共六十三個座位予旁聽的記者,記者需於當日早上八時取籌始能入庭。
現年七十二歲的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該控罪指他在二○一○年一月至一二年六月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調幅(AM)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
案件編號:CACC 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