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捐贈梗係好 政策配套不可少

正所謂好事多磨,女文員無私捐肝感動全城,無奈好媽媽手術後因為肝功能恢復未如理想,尋日需要再度換肝。不幸中嘅大幸係有家屬願意捐出屍肝接力救人,證明生命影響生命,大愛傳承大愛,真係可以感染無數後來者o架。

照咁睇,今次活體捐肝不但唔係失敗,反而係移風易俗嘅契機,既然一個非親非故嘅活人都願意伸出援手,死後捐贈更加係何樂而不為喇。再講吖,如果唔係多得女文員無私奉獻,好媽媽可能等唔到屍肝嘅出現,佢嘅偉大義舉,值得大書特書o架。

之但係,活體捐贈唔止需要好大勇氣,亦要承受極大風險,只能迫不得已而為之。正如肝臟移植權威盧寵茂話齋,活體移植即係將原本健康嘅人變成病人,醫生壓力亦十分大。所以幾時都話,活體移植只能係權宜之計,長遠必須增加死後捐贈來源就係咁解。

可惜吖,道理係人都識講,實行起嚟又係另一回事。本港嘅死後捐贈率向來處於低水平,每百萬人只有不足六人捐贈,同文明國家每百萬人最高有逾四十名捐贈者不可同日而語。冇計喇,中國人死後「留全屍」嘅傳統觀念根深柢固,加上港府推廣不力,結果病人咪往往由等候希望變成等死囉。

港府都知衰嘞,食衞局局長高永文仲不斷諗計提高捐贈率添,一時話要搞「交叉捐贈」,一時又話要就「表明不捐贈」制度作出諮詢。即係咁,從改革制度入手無可厚非,但如果冇政策配套,都係嘥氣嘅啫。去年來港分享經驗嘅西班牙專家就講得啱嘞,當地死後捐贈率之所以高企,係因為政府成立由數百名醫生及護士組成嘅「器官捐贈統籌團隊」,與捐贈者家屬面對面溝通,減少誤解。香港嘅器官捐贈聯絡主任十隻手指數得晒,人手少成咁,唔怪得事倍功半咯。大家睇到嘞,死後器官捐贈搞極都搞唔起,登記人數咁多年都冇乜增加,主因咪就係缺乏資源囉,港府係咪葉公好龍,仲使問嘅。

老實講,自私係人嘅天性,無私奉獻嘅好人好事可遇不可求,所以唔少地方都會推行鼓勵制度,好似台灣咁吖,法例規定市民如曾捐贈器官,家人日後若有需要移植,輪候次序就會被提前,一家便宜兩家着,點解港府唔學吓呢?

佛家有云: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本港每年有二千名等候器官移植嘅病人,生命正在倒數,將心比己,如果自己嘅家人不幸成為其中一員,都會希望有人雪中送炭。所以話,與其死後一把火燒掉,不如將器官捐出,雖死猶生,咁咪仲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