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督察休班時行經銅鑼灣,聲稱被剛下的士的男途人撞到膊頭,涉嫌不由分說便摑對方一巴,男途人的同車友人質問為何打人時,督察再涉嫌恐嚇:「你咁多事就打X埋你,關你X事,X你老母」。被捕督察事後被控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兩罪,昨於東區法院受審後,被裁定兩罪表證成立,他不自辯,准保釋至本月廿六日接受裁決。
四十三歲的被告方富邦,現正被海關停職,控罪指他在去年九月十五日於波斯富街麗園大廈外,襲擊男事主黃穎賢(四十一歲)及威嚇另一男事主鄭浩威(卅七歲)會使對方人身受損。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親自盤問兩名事主,指當時只是用手輕觸到黃的臉,以測試黃是否神志清醒。
因為被告是自行抗辯,他昨日與裁判官多次在庭上針鋒相對。被告在聆訊期間因打斷裁判官說話,不停「手指指」、並直呼裁判官的名字等,令裁判官不斷提醒被告要尊重法庭,並斥被告「唔識又要扮識,浪費法庭時間」。
案件編號:ESCC 90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