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錦滿盜竊案 押後下月12日預審

【本報訊】綽號「四眼哥哥」的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去年疑拍下片段教人「消滅」公共圖書館內的簡體字書籍,他並涉將九本公共圖書館的書籍丟到垃圾桶,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鄭否認控罪。控方表示將傳召九名證人,並會將一段長達七十五秒上載到鄭facebook的片段,及一段長達一小時卅五分鐘的九龍公共圖書館閉路電視片段呈堂,案件押後下月十二日進行預審。

報稱議員助理的廿八歲被告鄭錦滿,被控於去年三月二十九日,在何文田培正道九龍公共圖書館偷去九本書,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產。鄭早前因承認違反佔旺禁制令的藐視法庭而遭判囚,現正服刑,控方預計他最早於下月三十日出獄,裁判官批准控方的「提犯令」申請,若預審時鄭未獲釋,他將由懲教員帶到法院。

案件編號:KCCC 92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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