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後姊妹花疑遭已婚胖漢騙取三百六十萬元巨款,胖漢被捕後遭控以五項欺詐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由姊妹花中的姐姐出庭作供,她表示去年認識胞妹男友即案中被告後,被告多番聲稱代為投資,姐姐不虞有詐,前前後後給予對方共約三百六十萬元,惟姐姐卻承認「唔知股票係乜嘢」。辯方卻質疑她與被告溝通頻繁,甚至煲湯予被告飲,一度招致她胞妹不滿,姐姐表示「不記得」。
卅五歲被告朱德暉被控在去年四至六月間,向女事主冼麗珊(廿四歲)及冼麗媚(廿六歲)騙取逾三百萬元。在超級市場任理貨員的姐姐冼麗媚(下稱姐姐)供稱,胞妹於去年四月介紹被告是其男友,指他從事室內設計,姐姐見他外形肥胖,遂叫他做「肥仔」。胞妹之後指被告的公司遭虧空公款,向姐姐借款,她遂兩次借出款項約十萬元。
被告又開始游說姐姐投資股票並向她索款,之後再聲稱加大投資額或取消戶口需要手續費等為藉口,姐姐遂分十次、共給被告約三百六十萬元。惟她事後無法聯絡被告,與胞妹商量後遂於同年六月報警。由於姐姐昨在庭上時,經常未能理解問題,如控方問她為何提款給被告,她都要考慮良久或表示不記得,而姐姐亦稱之前從未投資股票,法官便直接問她:「咁你知唔知乜嘢係股票?」她思量後回應「唔知」。
辯方盤問時則指出,姐姐和被告常聯絡,談論日常發生的事包括工作瑣事,惟姐姐否認因此得知被告有鼻敏感而煲湯給對方。對於辯方直指胞妹不滿被告和姐姐「經常溝通」,姐姐表示不記得。
案件編號:DCCC 87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