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女急求屍肝救母

四十三歲好媽媽鄧桂思因急性肝衰竭急需換肝續命,本月初入院但至今仍未有合適屍肝出現,其長女尚欠三個月才滿十八歲法定捐贈器官年齡,因而未能捐肝救母。眼見母親病情每況愈下,焦急如焚的她昨轉述醫生稱,母親「最多等一至兩日,之後即使有肝都未必救得番」。正忙於應付文憑試的她,昨公開呼籲好心市民無私捐出逝去親人肝臟,救母親一命。她不想放棄任何救媽媽的機會,曾一度提出希望政府酌情處理讓她捐肝。

雙重壓力 同時應考DSE

鄧桂思長女Michelle是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現時每日溫書及考試後,匆匆趕往瑪麗醫院探望母親。同時面對考試及母親病危的壓力,心情十分沉重。她說,家人及親戚分別因高血壓及乙型肝炎不適合捐肝,她尚欠三個月才滿十八歲成年。救母心切的她,說自己已熟讀捐肝風險指引,日前多次與院方開會表達捐肝意願,均被院方拒絕,指做法不符合法例規定,院方亦拒為她做捐肝檢查。

得知自己無法救母,Michelle情緒低落,「眼見佢一日一日轉差,但我咩都做唔到。」她坦言目前不知還有哪些方法可以讓垂危的母親再次醒過來,只能懇求市民支持器官捐贈,捐出逝去親人肝臟,「經歷過呢件事,我知道一個家庭等候一個器官係有幾徬徨。」她形容器官捐贈對一個家庭是最大祝福,並指自己成年後會登記器官捐贈。

母親陷昏迷 留醫ICU

Michelle透露,母親前日開始插喉,現時處於昏迷,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她說母親十分勤力,「又要返工又要做家務,但佢將屋企打理得好好。」家中失去母親的身影,一家人十分失落。她憶述,一向有腎病的母親本月一日在家中嘔吐及頭暈,往聯合醫院求醫,五日轉到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確診急性肝病,病情於短時間內急轉直下,惡化為急性肝衰竭。

鄧桂思正在輪候肝移植名冊首位,她是AB血型,可接受任何血型的肝臟。港大肝膽胰外科臨床副教授吳國際昨說,鄧女士急需數日內換肝,但等候途中一旦出現腦細胞壞死及細菌感染等常見併發症,即使有肝都不適合移植。他呼籲市民支持器官捐贈,給病人一線生機。

醫局:法律無賦予酌情權

醫管局表示,已就有關的法律事宜與相關政府部門商討並釐清法律觀點。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並無賦予任何人對捐贈者的法定年齡要求有酌情權或豁免權。因此,在現行法例下,不容許未滿十八歲人士捐肝。醫院的器官聯絡主任繼續積極留意遺體捐贈者,以期盡快配對合適肝臟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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