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申逆佔鄰舖部分範圍 地舖得直

【本報訊】深水埗一幢納入市區重建局收購重建計劃的大廈,其中一個地舖捲入業權糾紛。由於該地舖佔用隔鄰另一舖位的部分範圍多年,該舖東主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將該部分佔用範圍逆權侵佔。受影響的舖位業主及承做該舖按揭的中國銀行反對,案件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法官昨裁定該地舖得直,已經成功逆權侵佔佔用範圍。

原告浚峰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李漢(譯音)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涉案地舖位於深水埗桂林街通州大廈四號及六號舖。判詞指,早在一九八一年之前,已有一幅石屎牆將被告李漢擁有的六號舖位後方部分地方,納入原告擁有的四號地舖內。四號地舖之後經轉手出租,其中姓倫的租客於九三年簽署的租約中,亦列明侵佔部分屬四號地舖範圍內,倫亦有向業主就該部分範圍繳租。

官指被告未及時採行動

判詞又指,就如中銀的法律代表在聆訊中指出,兩舖的轉讓文件中附有由專業人士繪製的圖則,已清楚列明兩舖的原來範圍;但兩名被告未有及時採取行動指出遭侵佔,故就算中銀在事件中權益受損,亦只是其本身、或者是六號舖業主自己造成。

案件編號:HCA 255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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