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生裸照換借錢 無業漢涉威嚇性交

十八歲女學生被指為了籌集男友的醫藥費,向一名在電話應用程式結識的中年無業漢求助,卻「送羊入虎口」。女生按對方指示,在手機傳送多張她的裸照以換取借款;豈料無業漢疑反口拒借錢外,更因「有相揸手」而威脅會公開她裸照下,涉嫌逼女生做他的性奴,供他大肆非禮、性交及口交等。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涉案的四十三歲男被告關銘豪,報稱無業,被控兩項刑事恐嚇、一項以威嚇手段促致非法性交和一項非禮等共四罪,他不認罪,繼續收押。控方今日始傳召十八歲女事主X作供。

威嚇裸照上網逼就範

案情指,X於去年三月廿三日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結識被告,由於X要籌集男友的醫藥費,她在同日遂向被告借錢。被告要求X先傳送多張裸照予他,X照做傳相,但被告未有借出分毫。翌日,被告透過短訊威脅X,指稱會公開她的裸照。X遂親身到被告的深水埗鴨寮街住所,要求被告刪除裸照,被告遂在X面前刪相;惟兩日後被告改稱已複製X的裸照,並逼X傳送更多裸照予他。被告獲相後威嚇指會放上網,X在恐懼下遂上被告家制止,被告要X與他性交及口交作為不放相上網的條件,X無奈屈服。

被告疑食髓知味,不但繼續威脅會將她的裸照在網上公開,更威嚇指會找人斬X的家人,和找人「搞」X父親在內地的生意,X遂於同月廿八日第三度上被告家;被告當時脫去X的衣服並強吻她,繼而指插X的下體並逼她口交。

被告指不借錢被誣告

X事後大感無助,終把事件告知內地工作的父母並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則指,以手機應用程式結識X後,兩人發展成情侶,X是自願與他性交及口交。兩人在短訊中以「老公、老婆」相稱,被告要求X傳送生活照,X卻自行送上裸照,被告強調從未威脅X會公開她的裸照。被告又指X曾向他索取四千元,以支付友人的醫療費,惟被告僅能給X一千元。被告指稱X之後再問他借錢及送手機不果,才誣告他。

案件編號:DCCC 62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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