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廉政公署昨日表示,去年共接獲九百一十宗投訴及舉報,按年增加百分之十四點七,當中開立的刑事案件有二百五十二宗,行政申訴案件則有六百五十八宗;截至去年年底,已完成偵查的刑事案件有一百八十二宗。澳門廉署指,去年偵查的刑事案件以公務犯罪為主,私營部門的刑事舉報和偵結案件數量則略有回升。
另外,境外執法機關請求廉署協助調查的案件,由二○一五年的四宗增至去年的十九宗,其中十五宗是由內地反貪機關請求協助調查,四宗是香港廉署請求協助調查。而澳門廉署去年請求內地及香港協助調查的案件則共有九宗。澳門廉政公署發表二○一六年度工作報告,指去年刑事案涉及的公共部門更廣泛,偵結案件對社會的影響較大,往往由一案偵破而引發多宗同類舉報。
該工作報告又披露多宗案件。報告指澳門文化局兩名主管均不符至少具備五年工作經驗的法定條件而被委任,違反合法性原則。工作報告又指有澳門海事局主管及職務主管涉嫌合謀詐騙「輪值津貼」,金額合共五萬多元;又指有澳門治安警處級主管長期公車私用,指示司機接載兒子和家傭往返學校和接載家人往醫院求診,又指示下屬在辦公時間到住所維修配偶的私人車輛,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兩案已移送澳門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