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冷氣工程公司東主,指他涉嫌與另一間工程公司的前助理項目經理串謀,以取得友愛商場的工程合約;廉署再落案起訴工程公司前助理項目經理,指他涉嫌串謀使自己收受共約四十三萬元非法回佣,以推薦將商場的電力工程及電線系統翻新工程,分別分判予兩間電機工程公司,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張志洪(四十六歲),為創基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前助理項目經理,本周一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已獲准保釋,以待今日應訊。
被告於案發時是裝修工程承辦商創基的助理項目經理,該公司取得屯門友愛邨友愛商場的翻新項目,被告是該項目的監督。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三年五月一日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與一間電機工程公司的東主一同串謀,使被告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東主收受約卅五萬元現金,作為推薦將友愛商場翻新項目的電力工程分判給該電機工程公司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四年十月一日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期間,與另一間電機工程公司東主一同串謀,使被告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東主收受約八萬元現金,作為推薦將友愛商場翻新項目的電線系統翻修工程分判給該電機工程公司的報酬。創基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