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學畫好得閒 法官犯錯邊個管

行行企企食飯幾味,係唔少打工仔嘅終極夢想,可惜吖,家陣惡搵食,做到隻積咁嘅樣就有份。不過世事無絕對嘅,有種職業唔止高尚,仲可以得閒喺辦公室畫吓畫附庸風雅一番,好爽o架。

邊個咁爽?之唔係理應鐵面無私嘅法官囉。屯門法院有位裁判官對畫畫非常有興趣,不惜重金禮聘老師上門教畫。本來呢,只要上嘅門係自己屋企,用嘅係私人時間,無論畫畫定撚雀都冇人理你,之但係呢位裁判官就唔係咁玩法,除咗請畫師到法院辦公室教畫,仲擅自讓畫師佔用法院嘅泊車設施添。

正所謂,若要人不知,唔好咁低B。呢位裁判官話就話利用午飯時間學畫,但實際係點只有佢自己最清楚,再講吖,法院係審案嘅地方,必須保持莊嚴,將法院地方當成畫室,大模廝樣做私人嘢,根本就係不務正業,有礙觀瞻。何況佢仲將法院泊車設施當成私人停車場,任由外人使用,即係公器私用啫,即係以權謀私啫。嗱,有人睇唔過眼向司法機構投訴,結果院方亦認為有關做法唔恰當,仲將事件刊於年報,呢單醜聞咪通晒天囉。

睇見就眼冤,堂堂法官其身不正,冇規冇矩,同知法犯法冇乜分別,想唔嘆句「世風日下,道德淪亡」都唔得喇。唔係咩,法官嘅工作係審案量刑,本身有極高嘅社會地位,如果連佢哋都公私不分,想點就點,公眾仲可以信賴法庭公正咩?仲會對法律有敬畏之心咩?所以話,咪睇件事好似好小兒科,其實茲事體大,正如前立法會議員話齋,司法人員行為不當,性質嚴重,絕對唔可以喺年報輕輕交代就算,況且司法機構「自己查自己」,擺明官官相護,好肉酸啫。

即係咁,法官係人唔係神,犯錯一啲都唔出奇,但奇就奇在冇監督機制。好似今次呢單畸士咁,裁判官雖然被指做法不恰當,但到底有冇受到懲罰,根本冇人知。今時今日乜都講求透明,乜都置於陽光之下,司法機構居然無王管,點都講唔通。好似警察有監警會,律師有律師公會,政府部門亦要接受審計署、申訴專員公署及立法會監督,偏偏法官例外,唔通佢哋真係大晒咩?講真,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之所以淪為階下囚,咪就係無王管之過囉,唔通呢個教訓仲唔深刻咩?

自從佔領之亂後,法官判案往往激起唔少爭議,早就有人建議成立監督平台,向法庭建議量刑指引,唔係冇道理o架。你知啦,法治及廉政係香港最重要嘅基石,如果連法庭及司法人員都走樣變形,一國兩制就真係唔慌唔玩完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