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不做樓奴便做租奴

新一期居屋昨日開始派表,儘管今期出售的二千多個單位中,其實很多不算筍盤,其中位於彩虹的屋苑毗鄰公路,有噪音問題;位於梅窩的屋苑不但地處偏僻,交通不便,附近更設有擋土牆,業主日後或需負擔維修費用,但反應仍然異常踴躍。

有一位太太說,自己與三十歲兒子居於青衣居屋,為了讓兒子與拍拖六、七年的女友拉埋天窗,協助兒子上樓,即使抽不中市區單位,梅窩亦「照殺」,到時最多與兒子「交換單位」,反正作為退休人士,郊區空氣較好,也不失為一個好選擇。

昨日現場所見,有不少父母為兒女的置業安排操心。今時今日的香港就是這樣,「靠父幹」並非豪門的專利,普通一個四百萬元單位,要儲夠過百萬元首期,談何容易?香港打工仔要不吃不喝十多年,才能買得起市區一個豆腐膶單位,年輕人不是不想自力更生,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下,年輕人不「啃老」還有甚麼路可走?

事實上,有老可啃已屬幸運,多少人將薪金的一大截用來交租,實際上效果只是幫助其他人供樓而已。魯迅所謂「做穩了奴隸」與「想做奴隸而不得」之別,香港很多人何嘗不是想做「樓奴」而不得,只能退而求其次做「租奴」?很多人批評港青沉迷享樂,一年去幾次旅行卻不會儲錢買樓,是典型的飽漢不知餓漢飢。站在年輕人角度,儲錢目標實在太遙不可及,倒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好了。

香港的住屋問題一直難解,未來上場的特首有何解決良方?觀乎各候選人的政綱,實在看不出甚麼端倪。某本地富商日前說新特首要有「女媧補天」的能耐,市民願望倒卑微得多,誰真能「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誰就是好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