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別侮辱革命二字

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爆炸案,兩名被告一項串謀縱火罪名成立,曾任輔警的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判囚兩年。楊事後發信給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聲稱「得知將有更多朋友身陷囹圄」,呼籲他們在逆境中「臥薪嘗膽」和「韜光養晦」,字裏行間不但毫無悔意,甚至認為自己和同路人都是為了革命而光榮入獄。

這就是被「違法達義」歪理洗腦的結果,做了犯法的事,留下一世的犯罪紀錄,前途盡毀,卻依然自我感覺良好,甚至自我感覺偉大,除了令人搖頭嘆息,就只能祝他們好運。要知道,七警入獄尚有同袍和社會人士為他們抱不平和籌募生活費,但這些走上偏激之路的年輕人又有誰為他們發聲喊冤?又有誰為他們籌募安家費?可有想過留下案底就是一生的烙印,父母會如何難受?又有沒有想過將來重投社會前路茫茫,搞港獨是否可以當飯食?無良政各推波助瀾,年輕人慘成炮灰而不自知,可憐復可悲。

這些年輕人經常以孫中山自況,黃台仰就大言不慚聲稱辛亥革命成功之前也經歷過九次失敗。其實,晚清腐敗,列強入侵,孫中山起義出師有名,然則這些年輕人又遭到誰的壓迫呢?黃台仰、梁天琦甚至可以身光頸靚揸名車入住酒店式公寓,如果這也算是革命,實在太侮辱革命這兩個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