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七億爭產案 原告稱助家翁賺大錢

【本報訊】退休律師區穎麟與弟弟區玉麟一家,為其「隱形富豪」父親區幹恬逾七億元遺產對簿公堂案昨續審。案中女原告蔡寶珍,亦即區穎麟弟婦、死者區幹恬媳婦開始作供,她指與死者及家姑關係良好,反指從沒見過區穎麟來探望死者。蔡更曾替死者高價放樓,令對方多賺五千萬元,死者亦用該筆錢投資股票,現更滾存至近八億元。

賣樓買股升值至8億

蔡表示死者待她很好,又指死者很精明且性格隨和講理,不多發脾氣。她於九四年替死者放售一個灣仔物業,當時物業市值千多萬元,但她以六千萬元售出。之後死者用這筆錢投資股票,經過廿三年後,至今股價上升再加股息和紅股,價值已八億元。而據區穎麟稱曾三次致電母親,但母親拒接電話。蔡對此否認,指家姑其實一直望區穎麟能「浪子回頭」。

蔡接受被告大律師盤問時承認,她丈夫玉麟和大伯穎麟都各自收過死者至少兩間物業,但丈夫的姊姊 Gloria 則沒有;而死者先後立過多份遺囑, Gloria從來都不是受益人, Gloria形容死者重男輕女。蔡對此不同意,指出死者這樣分產,是因為她沒有子女。

案件編號:HCAP 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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