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炒股呃親友四千萬 婦偕的哥候懲

【本報訊】中年婦人向富貴男親友訛稱自己認識證券公司老闆,能以折扣價取得股票;又謊稱該老闆欲收購一間電訊公司,但不想外間得知,而着親友代為購入大量股份,會有高回報等。而婦人「做戲做全套」,更找來一名的士司機假扮該證券公司老闆,成功騙得親友先後出資近四千萬元。婦人則以騙來的款項,部分交予親友聲稱是「回報」,自己則袋走數百萬元。親友最終察覺被騙而報警,被捕婦人及的士司機昨於區院承認欺詐罪,准保釋至本月廿八日判刑。

女被告陳麗萍承認四項欺詐罪,男被告譚伯堅則認兩項欺詐罪。辯方指女被告願還款,現時約籌得卅萬元。法官則查問男事主實際損失多少,辯方指實際損失尚待計算中。

訛稱認識證券公司老闆

案情指許姓男事主妻子的弟弟是女被告的妹夫,女被告在一○年二月致電許,表示認識金英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的老闆史天培,聲稱金英成立了一個值數億元的基金投資股票,會有高回報,許遂先後把五百多萬元交予女被告買股票。惟女被告卻把百多萬元還債予許妻,又把二百五十多萬元訛稱是許的「高回報」收益。

許其後要求認識史,女被告便致電予「史」並交予許接聽,對方在電話中承認是史。翌年初,女被告又安排男被告扮演「史」與許見面,許其後又把七十多萬元交予女被告作投資。許向女被告查問股票情況時,女被告先後開出多張空頭支票及假收據予許。兩被告再向許訛稱「史」將收購電訊公司,要求許先代為購入大量股份,許遂以三千三百多萬元購入逾二億股,但損手收場。許起疑,並錄起與被告的對話,在一三年七月報警。

案件編號:DCCC 87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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