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公器私用辦公室變畫室

法院本為莊嚴之地,但一名裁判官涉濫用政府資源,竟安排私人畫畫老師到法院內授課,更容許畫師使用法院的泊車設施。司法機構調查後證實,該名裁判官曾安排其畫畫老師每星期一次在午飯時間到法院私人授課,畫師的車輛更停泊在法院大樓內,雖然該裁判官已通知場地經理有關泊車安排,但法院認為其做法不恰當。司法機構在最新年報交代此個案,強調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員於庭內庭外的一言一行均須表現得當,但並無交代有關裁判官有否被懲處。本報昨向司法機構查詢個案詳情,但司法機構未有提供更多資料。

不答提問 響號趕記者

據了解,被投訴的為屯門法院一名裁判官,昨早如常審案,直至下午一時許獨自駕車出外用膳,初時見記者在法院外守候時,面帶笑容,但未有回應提問便匆匆駛離。約一小時後,該裁判官駕車返回法院,記者再提問其對事件有何回應,對方以左手揸軚右手掩面,顯得尷尬和「忟憎」,最終響號「砵走」記者,驅車駛入法院停車場。記者亦嘗試透過書記要求該裁判官回應事件,但書記着記者向司法機構新聞組查詢。

閉門學藝 每次兩粒鐘

知情人士透露,早於去年中,該裁判官被發現安排畫師到法院內一房間授課,涉不當使用法院資源,於是向司法機構投訴有人公器私用。據知該畫師大多在午飯時間進入法院授課,每次一至兩小時,有時則在辦公時間後才授課,每次都把房門關上。該畫師大多駕駛私家車到法院,有時會把車泊在法官專用車位,有關行為早已引起法院內人員非議。

本報記者曾到屯門法院了解視察,現場所見,法院雖設有停車場,但只供司法人員使用,並非開放予公眾使用,被指是該名畫師駕駛的私家車,曾停泊在一個法官專用車位內;至於被指是畫師授課地點的法院大樓三樓一個房間,位於職員專用範圍內,須由職員引領才可進入,一般人無法窺探內裏情況。

根據司法機構公布的二○一六年年報,投訴人對該裁判官提出四項指控,除安排畫師到法院內授課及佔用車位,亦聲稱該裁判官佔用法院大樓內其中一樓層所有洗手間,不許其他職員使用;第四項指控為該裁判官涉以公帑購買數台碎紙機,但購買理由不詳。

經調查後,司法機構證實涉及畫師到法院內授課及在法院內泊車的部分屬實,該裁判官接納調查結果,畫師已停止將車停在法院內。有關使用洗手間設施的指控則未獲證明屬實,至於碎紙機,年報顯示新添置的兩台碎紙機放置在法院大樓不同地點,以供其他裁判官及職員使用。

僅載年報 拒披露詳情

本報昨就涉事裁判官身份、畫師進入法院授課有否違規、法院文件有否因而外洩、事件歷時多久,以及司法機構有否對涉事裁判官有任何懲處等向司法機構查詢,司法機構發言人只稱有關投訴於去年第二季接獲並完成調查,有關個案已詳列於司法機構二○一六年年報,司法機構沒有補充,拒絕向公眾交代個案詳情。

靜態組、法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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