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種垃圾袋容量供選擇 2019年實施每公升$0.11

【本報訊】政府終於定出垃圾徵費水平,收費水平與台北及首爾相若,指定垃圾袋收費以每公升一毫一仙計算,最平每個三毫,最高十一元,以一個三人家庭每日使用一個十五公升指定垃圾袋為例,每日需付一元七毫,一個月為五十一元,較之前估算每月付費三十至四十四元高,政府解釋因通脹等因素而有所調整。

分「按戶按袋」及「按重量」

本港現有四萬一千幢住宅樓宇,當中一萬八千幢使用食環署的垃圾車服務、一萬九千幢使用食環署的垃圾站服務,其餘四千幢則聘用私營廢物收集商直接將垃圾送到堆積區或廢物轉運站,收費將分開「按戶按袋」收費及「按重量」收費,現時使用食環署垃圾收集服務的樓宇採用按袋收費,市民需使用指定垃圾袋才可棄置垃圾;大型廢物即不能放進最大一百公升指定垃圾袋的廢物,每件指定標籤為十一元。非使用食環署服務住宅、工商業樓宇的垃圾則按重量徵費,首三年收費不變。

指定垃圾袋設九種容量,包括三、五、十、十五、二十、三十五、五十、七十五及一百公升。

環保署副署長吳文傑解釋垃圾徵費之前估算的收費水平,是基於當時市民可接受程度而定,如今垃圾徵費於二○一九年下半年才實施,故徵費水平因通脹等因素調整,又指按袋與按重量收費的收費水平相若。指定垃圾袋將於全港超過四千個連鎖銷售點發售,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及油站等,所有垃圾袋均設防偽標籤。

「入閘費」每公噸365元

至於「按重量」收費,運送到堆填區及廢物轉運站的「入閘費」為每公噸三百六十五元,為平衡廢物處理設施的流量,市區及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的收費會定於較高水平,即每公噸三百九十五元。因應部分使用食環署服務的住宅或較難取得共識,將安排一個為期三年的過渡期「按桶收費」,但收費水平首三年會較「按袋」高出三成、四成及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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