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恐令本港出現「垃圾圍城」!垃圾徵費使用指定垃圾袋收費為每公升一毫一仙港元,以一個三人家庭每日用一個十五公升垃圾袋為例,每月需付五十一元,比原先估算三十至四十四港元高。為加強執法,會透過修改法例賦予環保署人員執法權,到私人住所執法。環境局今年上半年把收費計劃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後,當局會設十二至十八個月準備期,最快可於二○一九年下半年實施垃圾徵費。收集垃圾業界擔心本港單幢樓宇多,徵費令成本上升且有大廈不願付費,住戶最終自行把垃圾棄置街外垃圾桶,造成「垃圾圍城」。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介紹新收費計劃時認為,垃圾徵費是與經濟掛鈎能有效減廢,收費是根據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制訂出社會可接受及負擔的收費水平,重申收費並非增加港府收入,而是體現「污者自付」。
最令社會關注的是徵費落實後如何有效執法,黃指,會加派人手到不同處所的公共空間執法,會透過修改法例賦予環保署人員執法的權力,細節需留待立法會討論,並多番強調「加強教育水平才是重點所在」,利用宣傳工作提升市民公德意識。
環保署副署長吳文傑解釋,按市民及物管公司向當局提供情報及投訴違規的個案,署方人員會到大廈個別樓層處理垃圾的地方,如後樓梯口等公共空間巡查或突擊檢查,收集相關資料,當「人贓俱獲」,署方人員則會檢控,強調不會進入住戶家中及不會「破袋」,即不會開袋檢查,以保障市民私隱,做法與現時的控煙辦相若,也不會考慮大規模安裝閉路電視。
吳續稱,食環署前線人員會拒收未有用指定垃圾袋包妥的垃圾,或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棄置物,他舉例,物管公司一般以黑色膠袋一併處理住戶的垃圾,再送到食環署的垃圾車或垃圾站,但實施徵費後,改用透明膠袋處理,方便署方檢查住戶有否違規,一旦發現情況,署方會拒收垃圾,物管公司要自行處理。他認為,有關規定為公司帶來動力推動市民使用指定垃圾袋。
至於人手增加方面,吳文傑說執法主要為環保署人員,其他相關配合的部門需再商討,具體執法的人手數目需要幾多,要經立法會討論才決定。
會員公司負責管理全港七成以上私人屋苑的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副會長楊文佳指,本港不少舊區多單幢式大廈,住戶垃圾委託清潔公司處理及付運堆填區。實施垃圾徵費是按垃圾重量計清潔費,每幢大廈需增人手「秤垃圾」令成本上升,亦擔心有大廈不願付費,最終住戶自行丟棄垃圾出街造成「垃圾圍城」。楊文佳指,除擔心「垃圾圍城」問題外,亦會令部分住戶逃避垃圾徵費隨處掉垃圾,甚至魚目混珠,最終要由大廈法團及管理公司自費處理,這類不守法情況在公營房屋較多,因基層居民不願增加生活開支,建議當局多細想推行細節,以免令原意良好的政策變成擾民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