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懶推廣 反應淡 民政調解嘥公帑

民政事務總署懶推廣,免費調解服務無人用?為鼓勵以調解方式取代訴訟解決大廈管理糾紛,民政事務總署於一五年初推出為期兩年的《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試驗計劃》,惟該計劃於上月完結,只接獲寥寥約十七宗申請個案。有法團及關注組踢爆,即使當區民政處派代表出席業主大會,卻對該計劃隻字不提,查詢時職員「十問九唔知」;而調解中心亦只設於灣仔及大角咀兩處,未能方便各區需要。計劃反應冷淡,惟署方仍打算繼續推展,立法會議員認為應再作檢討,以免浪費公帑。

「民政淨係叫我哋打官司,冇做過咩實質嘅事。」大圍富嘉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何太指,該屋苑於四年前因造價逾九千萬元的天價大維修方案,引起大廈業主非議,惟上任管委會主席以辭職阻延召開業主大會,最後需入稟土地審裁處,由法庭頒令解散上屆管委會,其後又因要求歸還約一千二百萬元法團儲備,與當時管理屋苑的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惟當區民政處雖一直派員出席業主大會,但作用形同虛設,從未向他們提議可申請義務調解服務,協助解決糾紛,「個調解計劃推咗差唔多成年,我哋先輾轉喺其他人口中,知道有呢個服務。」

何太憶述,當初曾考慮使用該調解服務,惟到該區的民政處了解申請事宜時,職員卻對計劃一知半解,連小冊子亦未能提供,職員需致電總部查詢詳情,「最後都冇試用調解服務,因為大家考慮完,驚件事只會拖多一頭半個月。」

法團糾紛 民政代表坐視

至於另一曾因增加管理費及大維修費用而鬧出軒然大波的沙田博康邨,博康社區關注組成員葉小姐及阿芝亦表示,過往法團會議經常因激烈爭拗而流會收場,「通常開冇幾耐,就會有警車到場。」惟民政代表的參與只是「例行公事」,對糾紛坐視不理,亦同樣未有介紹調解服務,法團於去年底改選,會議氣氛方見緩和。

沙田區區議員趙柱幫表示,有關調解計劃的另一「致命傷」是只在灣仔軒尼詩道及大角咀福全街兩處設立調解會議中心,「就算提出調解嘅人肯去咁遠,另一方都唔肯啦。」他認為,調解有助解決部分鄰舍的爭端,但是認為最少應於每區設一個調解地點,才能吸引更多人嘗試該服務。

滲水問題 搞到鄰舍不睦

除了涉及法團的爭議外,不少業主亦因滲水問題而與鄰舍產生爭拗,同屬有關計劃服務範疇。居於北角英皇道的譚太指,其住所的廚房天花約五年前開始出現滲水,惟滲水辦一直未能找出源頭,在今年初業主大會,法團主席要求樓上住戶停止使用鹹水,「如果有得調解都會試吓,總好過搞到件事咁大,一場鄰居都面左左咁。」

曾跟進譚太個案的東區區議員許清安指,東區舊樓多,住戶糾紛不斷,惟當區民政處沒有積極推介相關計劃,以調解達到雙贏,「如果搞到要上法庭,或者反目成仇,真係好無謂。」

民政總署:計劃恒常化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有關計劃支出約一百零七萬元,服務對象為法團、業委會、業主、住客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最多十五小時免費專業調解服務,檢討後認為有助處理大廈糾紛,故會推展成恒常化計劃。

發言人指,至今共接獲十七宗個案,其中三宗個案完全達致和解,一宗個案達成部分和解,另外四宗處理中。

「兩年得十七宗申請,即係一個月都冇一宗,一區一年嘅個案都唔止咁少!」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申請數字偏低反映民政總署宣傳不力,認為署方需再作檢討,以免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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