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心師傅與同居女友於前年為感情問題爭執後,在上水住所將她扼斃,並將屍體帶往同區石湖新村的空地以水泥埋屍。警方收到女友失蹤的報案後,揭發命案,被捕點心師傅遭控以一項謀殺罪,經審訊後昨於高院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的行為冷血、不人道及不文明,竟對同居女友兼兩歲兒子之母行兇和埋屍,對屍體欠基本尊重,遂連同被告早前承認的非法埋葬罪,將他兩罪判監共十三年。
卅五歲被告郭威成,被控於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在上水新祥街住所,殺死女子錢思月(卅四歲)。四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四小時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不成立,但一致裁定他誤殺罪成立,理由是他受挑釁下犯案。庭上透露被告離婚,共有三名子女。而他共有六項案底,一四年因暴力相關的事件被判自簽守行為,而他干犯本案時,是違反了簽保守行為令。
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前思疑死者和鄰居「偉哥」出軌,又目睹死者身穿透視裙與「偉哥」外出,被告質問死者時錯手殺人。
法官判刑時認為,被告犯案非為自衞,但陪審團裁定他是被挑釁下犯案。根據早前庭上證供,被告因腰傷不能工作,遭死者指摘「無用」,加上被告思疑死者出軌,兩人遂起爭執。死者先扼被告的頸,被告反擊才扼斃死者。法醫證供顯示,被告扼斃死者時的力度足以令死者頸部骨折,在數秒或數分鐘內死亡。
法官續指,被告發現死者去世後,不但沒有求助,反而把死者屍體放入行李箱,帶到涉案的空地挖洞埋葬,並以水泥埋屍。被告圖令屍體不被人發現,掩飾自己罪行。法官除指被告冷血外,亦斥責他的行為「不文明和不人道」,剝削死者有體面被埋葬。被告聞判後愁眉苦臉,有女親友則在庭上抽泣。
案件編號:HCCC 47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