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上:七警案後相煎太急

七警案判決之後,警員的反應在民間引爆不少話題,有指執法人員帶頭挑戰法治,亦有指警員集會令警民關係更加撕裂,最惡劣的是將集會與一九七七年廉署打貪引發的警員集會相比。對警員及警隊的惡意污名潮,來得既狠又急,結果引爆另一陣營反撲,彼此相煎不斷。

法庭對七警案的裁決是偏頗或公道,因七名涉案人已提出上訴,案件進入新一輪司法程序,現在已不宜再置喙。但討論警員的反應及近期輿論的各種不公撻伐,還是可以的。

警員是執法者,有佗槍、拘捕及調查的特權,亦有儆惡懲奸、維持秩序的使命。但警員也是人,在執勤中犯錯,法不容貸與常人無異。惟市民亦應看到,犯錯執法人員遭受的懲處往往比一般市民更重。就以佔領行動發生以來,法庭對多宗市民襲警案的裁決為例,相關人士即使用磚頭及竹枝襲警,或反抗警方清場,法庭的判刑只是社服或囚禁幾個月,與被指襲擊市民的七警被劃一判囚兩年明顯有別。法庭的取態,既反映司法人員對社運活動的包容,亦反映司法體系長久以來的判案傳統,即對公職人員採用較高標準。

今次裁決令不少前線警員感憂慮、困擾,試想想,他們每天都可能面對罪犯或嫌疑人的挑釁,若因裁決而畏首畏尾,本港治安及公共秩序便危了。因此,他們的困擾應該正視、必須正視,惟警隊管理層及政府至今未有建設性的行動及反應。

有輿論將警員對裁決的憂慮定性為「衝擊法治」,更是刻意誤導,極盡歪曲。本港實行的普通法,是援引案例的制度,因此,涉案各方對案例都十分緊張,七警案的案例對其他警員當然有影響,他們表達關注,與酒吧業者關注法庭裁定男女收費不一屬違法、教師關注有教員體罰學生被裁定襲擊一樣,怎麼不見酒吧業者及教師被指摘衝擊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