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草姬」涉用虛假商品說明

【本報訊】由藝人郭晉安胞姐郭致因創辦的保健產品公司「草姬國際有限公司」,前年十月在報章刊登廣告時,在廣告內刊登一張從外國網站購入的老翁照片,並涉嫌訛稱該老翁曾服用該公司健康產品「草姬腦還童膠囊」,該公司事後被票控一項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罪,公司不認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被告草姬國際有限公司被票控於前年十月十日,在報章登廣告時,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即指稱產品「草姬腦還童膠囊」已獲廣告照片內的男士認可,而該男士在認可前曾服用該產品。被告昨由公司代表王衞健出庭應訊。

反對兩份警誡供詞呈堂

辯方指出,被告的產品經理黃小雪向海關關員錄取警誡供詞時,其實她未獲公司董事授權,故反對控方將黃的兩份警誡供詞呈堂,控辯雙方遂先展開「案中案」,以決定有關警誡供詞能否呈堂。

海關的貿易管制主任劉蘊霞供稱,去年四月十八日就事件上門向被告公司調查,黃小雪自稱是負責人,並向海關透露指有用家試食後拒絕上鏡,公司於是在美國網站購入涉案老翁相片,至於廣告內的說明部分,則是公司透過收集試用者問卷的資料而寫成。劉提出錄取警誡供詞,並要求黃提供公司授權信,黃出示營運經理簽署的授權信,又指已得董事的口頭授權,劉遂為黃錄口供,並要求黃補交董事的授權信。

在盤問下,劉知悉郭晉安和郭致因是被告公司的董事,但當時郭氏姐弟均不在。辯方又質疑,黃只是獲授權回答有關產品的問題,不包括錄取警誡供詞,劉不同意。

案件編號:KCS 3683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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