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林鄭選委「走票」可致流選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最終向選舉事務處遞交了五百八十張選委提名票,有指連同未有提名任何參選人的建制派及親北京選委「鐵票」,以及之前支持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的二、三十名選委,林鄭最多可取得近七百五十票高票當選。不過,亦有分析指在不記名投票制度下,部分公開提名林鄭的選委或會於暗票階段「變節」轉投其他候選人,導致選舉出現流選或中央拒絕任命的結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強調,暗票制度是「暗到好暗」,無人可知道個別選委投了甚麼票。

特首選舉包括提名、選舉及任命三個階段。其中提名階段採取明票制度,即記名提名並公開給公眾查閱,但選舉階段則採取不記名投票制度,近千二名選委大可公開提名某位候選人,但於投暗票時支持另一人,即俗稱的「一票兩投」,而不為外人知曉。

確保選委不受外界騷擾

譚志源昨於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指出,選舉管理委員會及選舉事務處會以各式各樣的措施,確保選委可以在不受外界騷擾下,自行判斷投票給哪一位候選人;票站現場的布置、保安、流程、投票間及投票箱的設計,均確保選委有不記名的實質投票權。他說:「百分之二百確保呢個暗票,係暗到好暗,無可能有任何人知道投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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